发布者:发布单位:国际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12-09
各位新同学,今天是一个大喜的日子,这喜就喜在我们国际法学院又迎来了一大批新的同学,这证明我们学校的国际法学科兴旺发达。我也顺便在此对你们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考入国际法学院表示欢迎和祝贺!各位同学,从今天开始,你们即以成为一名国际法的学习者和研究者,因此掌握正确的研究方法对我们学习和研究国际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十四门主干课之一,国际法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必修课。因此所有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学习国际法,还要学好国际法。但同样作为部门法,很多同学都觉得国际法要比国内法难学得多,因为这里既有需要大量记忆的国际公法制度、又有晦涩难懂的国际私法,还有体系日益庞杂的国际经济法。并且,国际法不像国内法,其没有完整的立法体系、效力等级森严的规则体系、权威的法律解释机关和拥有强制力的法律执行机关。因此,仅仅用传统的法律学习方法来学习国际法是不够的:例如,当我们学习国内法时,大多采用规则分析的方法,通过分析规则,不仅可以知道具体的法律制度,而且可以获知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对于一些文义不清楚的国内法规则,我们或者可以通过立法机关的立法解释予以明知,或者可通过司法机关的司法实践予以推断;对于国内法律的冲突,我们可以通过比较法律渊源的不同进而分析法律效力的高低以做出取舍;甚至对于国内法律优劣,我们也有着源远流长而又丰富多彩的法学理论以供衡量。但是,当提到国际法时,一切都变得陌生与茫然。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具体的国际法规则来熟知具体制度,但却很难体会到立法者的真实立法意图,因为立法者可能会屈服于国家间利益的斗争与协调;国际法上的很多规则是极度抽象与模糊的,但又没有一个权威的机关能对规则进行解释;在大多数情况下,国际法规则的效力等级并不明显;甚至于对国际法的性质,我们都还在争论不休:国际公法是不是法?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应该如何划分、WTO是西方强国借以将自己的贸易规则和法律制度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的舞台还是发展中国家走向富强的途径?有时我们还会觉得,国际法上没有黑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