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工龄1年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工(五级)后工龄4年(含)以上;
(2)累计工龄6年(含)以上;
(3)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工(四级)后工龄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证书,并具有经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