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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并特制定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二、推荐选拔原则及名额分配

1、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生自愿申请;

3、学院按照每个专业同学前三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核心课程平均学积分+科研成果特长生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选拔推荐。获得推荐的学生须提供获得研究生预录取的证明材料。

4、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遴选指标分值参考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以上遴选体系专项加分必须经过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答辩或审核鉴定之后才可纳入学院遴选指标体系。

根据学校的分配,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名额为65个,学院将结合各个专业在校学生人数(不含留学生和体育特长生)以及上述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名额分配。如某专业有推荐名额放弃,则多出的名额列入其他专业(学积分高者获得)。

核心课程学积分排名的确定以学校教务处教学信息服务网提供的信息为准。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纪委书记、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授代表等组成。工作小组将对名额分配、遴选方案、遴选过程和结果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2、 9月17日在学院本科项目主页公示《安泰经管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3、9月17日13:30-14:30线上召开2024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动员大会,请有意申请推免直升的同学务必按时参会。

4、9月18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拔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推免直升的同学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至包图三楼大厅。

(1)上海交通大学2024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英语六级(或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复印件(携带原件以备核查);

(4)已获得研究生预录取同学的请填写研究生预录取情况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预录取通知或完整网页截图);

(5)有科研成果的请提交发表的论文;

(6)在《上海交通大学2024届本科生毕业意向确认表》上填写确认直升意愿。

不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的申请。

5、9月22日下午17:00前在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选拔出且已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以及电子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为命名方式的成绩单PDF格式)汇总至教务处。

6、9月27日,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 9月28日-10月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推免鼓励政策

1、申报直博推荐免试并获得直博预录取资格的学生优先推荐;

2、科研成果特长生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单位要从严把握;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科研成果特长生加分细则详见《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届本科生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工作办法》(见附件4)。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 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24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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