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生报考时保存报考信息时出现“经核查过的你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如果你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可继续进行报名。若在后续的核查或监管中被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继续报名?
答:推行告知承诺制后,出现警示提示后,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可按承诺制继续报名,但报名信息提交时间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会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核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会在系统中给予审核不通过的处理。
来源: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fwzn/cjwt/bm/cz/qgpt/202108/t20210821_2473447.html
解决方案:如遇提示与报考专业名称不一致,首先向报考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根据确认情况确认承诺即可。
解读:一般出现这个提示,并不是考生不符合一建报考条件。是因为考生的毕业证专业与一建报考系统的专业名称不完全匹配,譬如:考生毕业证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而报名系统里只有“建筑工程”,并没有“建筑工程技术”这个专业,提交信息之后,就会出现这个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