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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深化校地科技人才合作,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精神,经研究,今年我校继续选派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赴江苏省有关地区挂职锻炼。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二)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管理岗7级职员以上职务。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任职安排

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挂任职务(具体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件2)。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工作时间从2023年8月起,团长一般为2年,团员一般为1-2年。

三、工作职责

1.发挥智库参谋作用。为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协助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人才科技活动。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推动地方、企业与高校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帮助建立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3.发挥科技服务作用。帮助地方和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专利,推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4.发挥以才引才作用。推荐吸引高层次人才向基层和企业聚集,举办各种形式的招聘对接活动,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地方创新创业。

四、组织管理

科技镇长团由派驻地区、派驻单位、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派驻地区管理为主。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派出人员职称评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派驻地区安排科技镇长团配套工作经费,给予生活、交通、通讯等方面补助保障。

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填写《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附件3),经本部门(教研室)同意,由所在党委填写现实表现并盖章,于6月1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cpu.edu.cn,纸质版6月1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江宁校区行政楼529,联系电话86185020)。

   附件:1.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组团计划及联系方式.doc

             2.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岗位表.xls

             3.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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