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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告(12名)

福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告(四)

我局拟于2024年4月10日统一组织福安市第一中学等7所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学历学位要求可降为本科学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5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到2024年4月),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或课程成绩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12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采取志愿级差(第二志愿面试成绩减3分)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用。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校园招聘。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4: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并扫码填写相关信息。 

3.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要求: 

(1)《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晚上(具体时间依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通过面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素养的理解、口头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六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2.联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兰老师 15959312288 

彭老师 1362698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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