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复试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提高新生入学质量,根据《福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福大研〔2024〕4号)和《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推免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接收推免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复试形式:
本年度招收硕士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第二条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环境测试:2024年9月23日14:00-17:00;
复试:2024年9月24日14:00-18:00。
考生要有一间独立的房间做考室。
第三条 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
硕士生按不高于1:1.5确定硕士生复试人数,若复试绩点排名相同,则绩点相同考生全部入围复试。复试名单将公布在我院主页。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四条 资格条件、筛选原则:
资格条件:入选复试考生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本科就读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除支教团外,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的推免生。
筛选原则:按照本科绩点排名从高到低。
第五条 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线上复试考生准备好双机位双网络等软硬件设备和环境,提前做好调试)
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视频系统或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须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见附件。第六条 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11:3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638189628@qq.com(文件名为:003_报考专业_姓名,如:003_数学_张三)。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自身诚信。经审查以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3,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英语六级过425分(含425)者,提供复印件1份;
(6)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亲笔签字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扫描件(附件1和2);
(8)提供1个复试当天的应急电话(确保能联系到考生)。
第七条 复试内容与要求: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
2. 英语:含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英语自我介绍、专业英语、大学期间英语考试成绩、四六级成绩等;
3.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开放性和综合性题目:含大学主干课程学习情况、各类获奖情况、参与学科竞赛或科研项目情况、毕业论文情况、逻辑思维能力及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等。
第八条 接收复试申请条件及流程:
1.申请条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流程: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放后(9月28日),第一时间登陆该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219.229.132.120:8080/login.aspx)进行预报名。
我院将分批次对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我校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3小时内须予以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不予解锁。
3. 录取原则:
(1)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当复试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则本科学业绩点排名靠前者被录取;
(3)一志愿专业名额录满后,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征求考生意见,调剂到相近专业;调剂原则:一志愿优先,调剂考生排在一志愿考生后面,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不录取的情况:未在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
4. 第二批:若第一批确认待录取考生少于招生目录的推免生计划人数,学院将视情况安排第二批复试,复试时间待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主页。
第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调档:
复试后10天内,考生要将《政审表》用EMS寄到我院进一步考核。《政审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学院要求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并盖公章。)接收《政审表》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207学工办,收件人:权斌,电话:0591-22860332。
拟录取考生档案于2025年6月(具体日期参照统招生要求)调到我院。
第十条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10天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邮寄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207学工办,收件人:权斌,电话:0591-22860332。
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如有疑问请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给予及时答复(3个工作日内)。咨询渠道:赵老师,电话:0591-22860365,邮箱:1638189628@qq.com;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205室。申诉渠道:沈老师,电话:0591-22860359,邮箱:77401858@qq.com;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3层。
福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