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
(2)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比;
(3)“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评比;
(4)“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和优秀干部奖评比。
2.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且未重修通过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二、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及评审基本条件
(一)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
1.分配名额
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
2.评奖条件
(1)博士/硕士研究生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第三学年至毕业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可分别获得一次校长奖;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
(2)基本学制年限内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4)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5)有突出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①论文形式科研成果:在读期间有原创性、引领性学术论文正式公开发表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或论文多次被引用;
②非论文形式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竞赛性活动,取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③科研成果正式公开发表时间截止当年10 月 31 日,以见刊时间为准。
(6)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国家奖学金
1.分配名额
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4人。
2.评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以及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定向就业在学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2)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3)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①论文形式科研成果: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
②非论文形式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在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优秀。
(三)学业奖学金
1.评奖范围
(1)博士研究生:2020-2021级直博生、2021级普通博士生、2022-2023级博士生
(2)硕士研究生:2022-2023级硕士生
(3)2024级博士研究生、2024级硕士研究生不参与评奖,按学校标准发放学业奖学金。
2.评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以及“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全日制定向就业在学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
(2)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结果为“优”“良”。
(3)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5)在各级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中表现优良。
(四)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干部奖
1.分配名额
研究生共12人。
2.评奖条件
(1)综合素质突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2)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担任学院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班级及党团组织干部等一个学期(含)以上。
(4)主动开展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评选范围
学院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班级及党团组织干部等。
4.答辩安排
拟于10月16日举行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学院评选推荐答辩会,自备答辩PPT,每人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社会奖学金
1.基本评奖条件
(1)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良”。
(2)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在各级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中表现优良,取得一定成绩。
(5)各项社会奖学金评审细则或管理办法中的评审要求。
2.浪潮奖学金
(1)分配名额:博士1人,硕士2人。
(2)金额:博士8000元/人,硕士6000元/人。
(3)具体要求
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综合评价结果列前30%;优先考虑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项者;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不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兼得。
3.山东高速奖学金
(1)分配名额:博士1人。
(2)金额:博士10000元/人。
(3)具体要求
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不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兼得。
三、工作安排
1.材料要求
奖学金种类
需要材料
材料有效期
材料形式
校长奖学金
①2024年10月31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的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和代表性奖项(最多5项)原件及复印件。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①成果全文;②图书馆检索证明,或培养单位提供成果正式公开发表的证明,研究生导师和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签字,研究生培养单位加盖公章。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②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若上一学年无课程则可提供无课证明)。
③《山东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者材料封面》(附件1)
2024年10月31日
电子版:PDF,与纸质版材料顺序一致,按“姓名+硕/博+校长奖学金”命名。
国家奖学金
①《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材料汇总表》(附件2)
②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项目排序)
2023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1日
①国奖(电子版):PDF,按“姓名+硕/博+国家奖学金”命名
【注:参评国奖的科研成果,不受本年度时间限制】
学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②学业、社会(纸质版):按先汇总表、后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优秀干部奖学金
《集成电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
/
电子版:PDF,按“姓名+硕/博+优秀干部奖学金”命名
2.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11日中午12:00,各班学生按班级通知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注:10月11日中午12:00为各班收取各项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
四、其他说明
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文件执行。如遇细则未能涵盖的问题,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