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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制定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1.基本要求

1) 硕士研究生阅读至少60篇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文献,其中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文献不少于30篇,至少30篇应为国外文献;了解、学习本领域的前沿和研究进展,并撰写综述报告,综述报告不少于2000字;

2) 博士研究生阅读至少100篇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文献,其中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文献不少60篇,至少50篇应为国外文献,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动态进行较深入地了解和系统的分析及评述,综述全文应不少于5000字;

3) 文献综述报告是开题报告的必要附件。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充分阅读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所研究内容的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能够做出较全面的分析和把握,完成了论文开题报告,并能进行开题答辩。

2.完成时间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由各学科组织导师进行开题报告。考核结果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材料在每年的10月30日前交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3.组织与考核

1) 研究生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需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导师协助学科组织,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学院负责审核;

2)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应由5至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一般应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应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小组鼓励聘请校外专家,考核小组组长不得由指导教师担任;

3)开题报告考核应着重考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及可行性、创新性及专业性、研究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开题报告的文字表达、参考文献引用以及预期成果、口头报告等方面;

4)考核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给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经讨论后确定考核结果。如考核结果合格,则研究生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经导师审阅通过后,将含签字的完整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版交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查。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则需要与下一批次重新进行开题,直至开题报告考核合格为止;

5)研究生在开题前至少旁听一次同层次研究生开题报告会。

4.附表

附件1.《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报告》

附件2.《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表》

5.其它事项

本办法由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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