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专业目录中包括:税务(0253)、资产评估(0256)、会计(1253)、审计(1257)等专业,其中税务、资产评估专业仅可授硕士学位,会计(1253)、审计(1257)专业可授硕士、博士学位。
公告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
为做好新旧目录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新版目录自2023年起实施。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需按照新版目录开展对应调整的,具体调整办法另行通知。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按新版目录进行。在校生及2022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学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
目录中学科门类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其中代码第三位从“5”开始的为专业学位类别。除交叉学科门类外,各一级学科按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学位。专业学位类别按其名称授予学位。名称后加“*”的仅可授硕士专业学位,其他可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目录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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