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从2023年6月6日起,开展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1.2023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博士生(含直博生)。
2.2024级全日制本硕(本博)创新班、本硕(本博)强基班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创新班、强基班学生可在大四阶段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各院(系)确定并制定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其中,本博班参照直博生培养方式,本硕班参照硕士生培养方式。强基班可参考现行培养方案或制定新方案。
3.202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含卓越班)、工程博士生(含直博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4.2022级、2023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及模板将通过邮件形式下发给相关院(系)。
二、调整内容
1.严格按4个类型分设研究生课程。学术学位与工程类专业学位课程,按照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共4个类型及学分要求(见附件1),规范设置研究生课程。非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体系、课程学分、专业实践、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等要求按最新各类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执行。
2.设置硕士生“公共选修课”列表。各院(系)硕士生培养方案,需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公共课清单(见附件2)里选择不少于10门课程加入“公共选修课”列表并要求选修不少于2学分。各院(系)也可从该公共课清单里选择相关课程加入“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列表。
3.调整硕士生公共必修课《综合英语》课程。原S0002035《综合英语》课程编码调整为S0002046,学时由64学时调整为48学时,3学分不变,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4.调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名称。“工程实践”名称调整为“专业实践”。
三、修订程序
1.组织实施
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分别按学科、类别(领域)修订,由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并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类别制定,由各类别专家委员会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经各类别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
各培养方案如无调整,可参照2022级培养方案,在分类型(学术学位与工程类专业学位课程按4个类型)设置研究生课程的基础上提交。各院(系)可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另作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应有相关行(企)业专家参与。
2.时间安排
①6月20日前,各院(系)(类别专家委员会)修订培养方案。
②6月25日前,各院(系)教务员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培养方案(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打印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如有新开课程的连同课程教学大纲(签字盖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③7月上旬,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复审。
四、其它要求
1.研究生培养环节、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的组织和实施,须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2.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制度。培养方案课程均须依时开课并依时考核(选课人数为1-2人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开课),因特殊原因,需由主讲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陈述原由,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根据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安排本单位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于每学期正式教学周的第1周内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完成系统排课。
五、联系方式
1.五山校区
学术学位培养方案:
联系人:郑枫(五山校区笃行楼217室)
联系电话:020-87111533 电子邮箱:zhengf@scut.edu.cn
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联系人:罗静慈(五山校区笃行楼202室)
联系电话:020-87110152 电子邮箱:luojingci@scut.edu.cn
2.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薛峰(大学城校区B1-411A室)
联系电话:020-39380095 电子邮箱:xuefeng@scut.edu.cn
3.国际校区
联系人:刘羽莹(国际校区F1-a213室)
联系电话:020-81181635 电子邮箱:lyy29@scut.edu.cn
附件1:各类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公共课清单.xls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版).zip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