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4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10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期间由各县(市、区)组织集中发放。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如未及时领取证书,可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县(市、区)财政局日常办公地点领取。
石家庄考区考生:
2024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4年10月14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期间由各县(市、区)组织集中发放。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如未及时领取证书,可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县(市、区)财政局日常办公地点领取。
二、发放方式
(一)现场发放。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通知规定时间范围到报名所选县(市、区)领取证书。
(二)邮寄发放。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每周集中邮寄一次,邮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申请方式为:考生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
三、发放地址
报名点
集中发放地址
(10月14日至10月31日期间,周六日除外)
日常发放地址
(10月31日之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长安区
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85996153
桥西区
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A座二楼首贷续贷中心
槐安西路169号桥西区政府503室
67699598
新华区
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86952215
裕华区
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A座3楼支付中心大厅
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A座3楼支付中心大厅
86578563
矿区
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29房间
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29房间
82072218
高新区
裕华东路318号管理委员会421室
裕华东路318号管理委员会421室
85095313
正定县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C区11楼C1116室(位于商务中心大楼西南角。乘西南角处电梯可直达11楼或乘正西门电梯至10楼,然后步行至11楼)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C区11楼C1116室(位于商务中心大楼西南角。乘西南角处电梯可直达11楼或乘正西门电梯至10楼,然后步行至11楼)
88013721
藁城区
藁城区东城南街125号建投大厦1620室
藁城区东城南街125号建投大厦1620室
88042002
晋州市
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4楼437房间
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4楼437房间
84337334
新乐市
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88678536
鹿泉区
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口西北角227房间
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口西北角227房间
82011447
栾城区
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1楼104房间
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1楼104房间
88033107
井陉县
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3楼305室
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3楼305室
82025351
无极县
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85577210
深泽县
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8楼财政局综合科0807室
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8楼财政局综合科0807室
87512805
行唐县
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2楼会计科
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2楼会计科
82690123
灵寿县
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综合股307室
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综合股307室
82524454
平山县
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82931767
赵县
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84942090
元氏县
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86530171
高邑县
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3楼317室
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3楼317室
84029362
赞皇县
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05房间
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05房间
84221315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附件1为《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考生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2.本通知附件2包括个人姓名、证书管理号,以及个人报名所选县(市、区)等信息。
附件1:《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2: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石家庄考区)合格人员名单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内容等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初级会计证领取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赞+1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