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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3级)

西南大学

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类 别 名 称

生物与医药

类 别 代 码

0860

领 域 名 称

生物与医药

领 域 代 码

086000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填表日期:2022年9月5日

 

全日制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深入掌握生物与医药专业前沿知识,把握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素质,能够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应用研究开发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学术道德,可以从事药品、生物制品、功能食品的产品研发、技术转化、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技术人才。

二、适用范围

培养专业

培养领域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生物技术与工程

食品工程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 3-6 年,基本学制为 4 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是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掌握生物与医药相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鼓励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到行业单位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行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其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的指导方式。导师组通常由3-5 人组成,由学校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

五、课程设置、学分及考核方式

攻读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20学分,其中必修最低学分:18学分(含必修课程学分10分,学术活动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2分。

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可采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专题研讨、项目训练、应用实践等考核方式。

课程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

学分

开课单位

考核方式

备注

0111000001010

第一外国语

1

54

2

外国语学院

考试

0111000002010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含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

1

54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0111086000001

中外主文献研读(含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

1

36

2

相关培养单位

考查

0111086000002

生物医药产业创新

1

54

3

相关培养单位

考查

0111086000003

制药工艺与技术

1

36

2

药学院

考查

0111086000004

生物药物学前沿

1

36

2

药学院

考查

0111086000005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

1

36

2

药学院

考查

思政

课程

0111086000006

食品生物技术进展

1

36

2

食品科学学院

考查

0111086000007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题

1

36

2

食品科学学院

考查

0111086000008

食品安全专题

1

36

2

食品科学学院

考查

思政

课程

0111086000009

生物技术与工程专题

1

36

2

蚕纺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

考查

0111086000010

生物医药前沿进展

1

36

2

蚕纺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

考查

0111086000011

生物制品质量与安全

1

36

1

蚕纺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

考查

思政

课程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补修课程

0110086000001

药剂学

36

备注:制药工程方向补修,不计学分,4门课程任选3门

0110086000002

药物分析学

36

0110086000003

药理学

36

0110086000004

药物化学

36

0110086000005

高级食品化学

36

备注:食品工程方向补修,不计学分,4门课程任选3门

0110086000006

食品微生物学进展

36

0110086000007

食品加工及贮藏专题

36

0110086000008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

36

0110086000009

普通生物学

36

备注: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不计学分,选此3门。

0110086000010

高级生物化学

54

0110086000011

生物工程

36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

1-8

2

专业实践

3-6

6

六、必修环节

(一)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应用实践类课程。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及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在博士研究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制定出该生培养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内容,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鉴别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此培养计划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学术活动

1.学术活动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

(1)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相关领域的前沿讲座课

不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相关领域的前沿讲座课,对博士生进行指导,与博士生交流,使博士生了解相关领域的研究前沿,开拓博士生的学术视野。

(2)组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结合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为博士生提供做学术报告的机会,提高博士生的学术交流能力。

(3)组织博士生专题讨论

定期组织博士生专题讨论,对博士论文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修正,为博士论文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

2.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

至少参加不低于8次学术活动,做学术报告应不低于2次,其中在各类正式学术会议上报告不低于1次。在学术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报告,导师或导师组据实考核。完成该环节记2学分。

(三)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实践考核按《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进行。具体实践要求参考《西南大学药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要求》。实践环节结束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完成实践总结的总体成绩评定,考核及格者,可计6学分。

(四)学科综合考试

在课程学习结束并达到学位课程学分要求后,研究生与导师团队协商,申请参加生物与医药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考查该博士生是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深厚、宽广的基础论文和专门知识,有关应用方向学术前沿动向等。学科综合考核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考试的博士生,方可进行论文开题。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三个月后申请参加第二次综合考核。如两次考核不通过,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同专业硕士生培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按照相关规定退学处理。

七、学术成果要求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术成果需要满足《西南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学术成果要求》。

八、学位(毕业)论文与论文答辩

1.选题要求: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物与医药领域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技术项目的设计或应用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应用中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2. 论文选题查新

学位(毕业)论文选题查新是为了促进学校博士生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及其开题论证的创新性、新颖性和前瞻性。博士生应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前沿成果和研究动态,提出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导师应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最新动态,因材施教,在博士生论文选题方面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博士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1个月,应在导师组指导下,在教育部科技查新站进行选题查新工作。查新报告作为博士论文选题的主要依据之一,开题时需提交专家小组审阅,并随开题报告一起提交存档备查。对未按规定进行选题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的博士生,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3.论文开题报告

在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之前,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学科综合考试。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博士生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与开展行业调研的基础上作选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开题内容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背景及其疑义、研究内容、工作特色及难点、预习成果及创新点等。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进行,于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初开展该项工作。学生应提供课题相关的查新报告和选题报告,学院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名,高级及以上职称行业专家不少于1名),对选题报告的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是否具有应用价值或社会效益等进行论证和审查。

开题报告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开题结束后博士生将开题材料提交至学院备案。未通过者,可申请在3月后进行第二次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同(原)专业硕士生,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按照相关规定退学处理。研究过程中,如论文课题出现重大变动,应重新组织开题。

自开题报告通过至申请论文预答辩原则上应间隔不少于一年。

4.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及论文进展检查

在第五学期,对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由3-5位校外专家组成考核组(正高级专家不少于2名,高级及以上职称行业专家不少于1名),进行考评打分。考核不合格者六个月后重新考核。对论文工作进展不合格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 学位论文审查与预答辩

攻读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学术成果需要满足《西南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学术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是检查学位(毕业)论文工作进展、保证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凡博士毕业、学位申请者必须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申请。预答辩相关要求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管理办法》(西校[2020]331号)等规定执行。

6.学位(毕业)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的主要标志。博士生应有不少于2年的时间,在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学位(毕业)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独立完成论文撰写。

     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毕业论文答辩与学位论文答辩合并进行。学位授予基本要求、授予程序以及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资格审查、学术不端审核、评阅、答辩等要求,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校[2020]309号)、《西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管理办法》(西校[2020]3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经学校审核通过,颁发毕业证书;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颁发学位证书。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经该答辩委员会审核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毕业。

八、学位授予与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在学校规定的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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