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化工学院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细则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19级和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博士生(2022级和2023级直博生除外)。
二、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2024年10月21日9:00-15:00,请欲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一份、附件2和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成果的封皮、目录、首页。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要提供导师签字的录用证明)一式七套,证明材料按照附件2填写的顺序排好。材料交至化工综合楼D409办公室。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腾讯文档):#小程序://腾讯文档/uXqkDPDpSMNvClE
注意:发表的成果必须是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