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暴力犯罪、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经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