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再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中国始终遵守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决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积极履行国际责任,成为公认的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逐步转化为国际法规则”
――访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史久镛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新发展观、安全观、全球治理观等,丰富了国际法治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我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逐步转化为国际法规则。”
走进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史久镛的家里,一尘不染的陈列柜引人注目。“改革先锋”奖章和证书工整地摆在陈列柜最醒目的位置。
奖章左侧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工作纪念品,右侧是史久镛担任国际法院法官16年后卸任时,一起工作的法官同事集体赠送的刻有各自签名的银盘。这三件非同寻常的纪念物,定格了史久镛职业生涯的光辉时刻。
1994年起,史久镛开始担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0年担任国际法院副院长,2003年担任国际法院院长。他也成为国际法院自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院长。
回首国际法院的发展历史,史久镛无限感怀:“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解决了不少问题。国际法院对国际法所作的法理解释和说明,对于国际法的发展和调整国际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尼加拉瓜与洪都拉斯领土纠纷、尼日利亚与喀麦隆领土归属等纠纷……史久镛对参与审理过的案子记忆犹新。作为院长,他也凭借亲自主持审理的16个案件,创迄今为止国际法院院长审理案件数量之最。
长期以来,中国积极维护国际法尊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拓展国际法内涵。
史久镛说:“中国坚持正确义利观,坚定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来发展自己。中国对国际法最大的贡献之一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新发展观、安全观、全球治理观等。这些理念丰富了国际法治思想,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我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逐步转化为国际法规则。”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中国推动了《巴黎协定》的达成以及该协定的生效。能源设施改造和工厂改造需要大量的技术和资金,中国主张充分尊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发展程度的不同,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承担责任,坚定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史久镛说:“中国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退休后,史久镛应邀担任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就重大国际法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由于年事已高,放大镜成了他不离手的“工作伙伴”;腿脚不如从前麻利,于是史久镛常常以口述录音的方式将咨询意见送给有关部门参考。“学法报国”是他的执着追求,也是他的人生写照。
如今,史久镛已近93岁高龄。跟国际法打了一辈子交道,他依旧关注国际法治事业的发展。
“现在是国际法发展的最好时机。在国际法制定初期,发展中国家缺乏话语权,正当诉求没有得到充分反映。随着国际格局变化,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及其规则的不合理性愈发凸显,不能有效应对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各种挑战。因此,创新和完善国际法,提高新兴力量在全球治理规则制定中的地位,是时代的要求。”
史久镛建议,“要提高发展中国家法官在国际法院中的比例,发展中国家也要不断完善国际法理论体系,努力让自身的国际法理念和惯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承认。”
“这是国际法学人大有可为的时代”
――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
“要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善用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法律上处理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同时,还要注重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国际法治人才。”
“中国国际法研究从一开始就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1978年,邓小平高瞻远瞩,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强调了国际法对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性。”谈起中国国际法学科走过的历程,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充满感慨。
从学习国际法到研究国际法,从中国自主培养的首位国际私法博士到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40年来,黄进见证了中国国际法学科的建立与不断完善,并逐步发展成为当今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学科体系。他指出,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是中国掌握、遵守国际法,践行和建设国际法治的进程。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是现行国际法的学习者、追随者、适应者,更是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中国遵循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严格履行基于国际条约承担的国际义务,对涉及国际法各个领域的诸多问题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和立场,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中国也参与了数以百计的多边国际公约的草拟和制订,并成为诸多国际公约的原始缔约国或参加国,从而对国际法的编纂和逐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和其他国家共同倡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黄进说:“中国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与世界各国一道奉行、遵行、践行国际法,为国际法的创新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黄进认为,这是中国对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新贡献。“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国际法的支撑;另一方面,这一理念为当代国际法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也为国际法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当今世界充满着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黄进建议,各国应以国际法为准绳,建设性管控好分歧。
“中国可以通过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增强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黄进说:“尤其在外层空间、海洋、网络、极地等新领域,更需要国际法来规范。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努力为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