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防止对使用者产生伤害,对激光产品提出了安全标准规定。“IEC 60825-1”为激光产品的国际标准,也是IEC成员国的通用安全标准。* IEC =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FDA的激光分类对美国FDA(CDRH)规定的21CFR Part 1040.10中关于激光产品的规定内容作以总结。进口到美国国内和美国国内的激光产品销售,均需符合“Part 1040.10”的要求事项。也可采用“IEC 60825-1”标准代替“Part 1040.10”(据CDRH发行的“Laser Notice No. 50”)。但并不代表CDRH充分允许“IEC 60825-1”中的要求事项,详情需确认“Laser Notice No. 50”的内容。
激光分类等级定位I 类不视作危险品。IIa 类该类分类为400至710 nm可见光波段的激光,在某个固定时间(1,000秒)内观察并不危险,但超过1,000秒的慢性观察则判断为危险。II类该类分类为400至710 nm可见光波段的激光,将慢性长时间的光束观察判断为危险。一般来说,该类可通过眼睛的厌恶反应(眨眼)来保护长时间观察不受伤害。IIIa类虽然还要看辐射等级,但慢性和瞬间的激光观察均存在危险。使用光学仪器直接观察激光也很危险。IIIb类即使是一瞬间,激光直射皮肤或眼睛都会产生危险。IV类即使是一瞬间,激光直射皮肤或眼睛都会产生危险,并且其扩散反射光也会对皮肤和眼睛产生危害。防止激光光线产生的伤害据日本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厚生劳动省),在“关于防止激光光线产生伤害的措施”中,对各等级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了总结。措施内容的项目如下所示。
激光设备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管理区域(标识、禁止入内)激光设备作业管理和健康管理等其他测量基础何谓移位计(位移传感器)和尺寸测量仪测量基础关于外壳防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