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展辰新材奖”奖助学金推选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湘潭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我校在校贫困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敬业和感恩的高素质人才,校友展辰新材料集体股份有限公司陈寿生先生决定在化工学院设立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资助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化工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资助人数:2人(一等奖学金1人,助学金1人)。
资助金额: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每人资助5000元。
二、申请条件
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好。
2、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上一年度无挂科现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成绩绩点排名在专业前10%。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且成绩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
(3)参加科技、学术、文体竞赛等获省级以上奖励。
(4)有创新成果或专利成果。
(5)第一作者发表了论文。
*:研究生评选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
助学金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自强不息; 2、GPA在专业前30%,上一年度无挂科现象; 3、家庭生活确实困难,校园生活无奢侈消费现象; 4、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管理,边远贫困山区生源优先考虑; 5、未加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因其他突发意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无法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奖学金上报材料及要求
1.《湘潭大学“展辰新材”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个人成绩单一份(需盖章);
3.学生其他个人获奖评优等佐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科研成果需导师签字,研究生教务老师签核盖章。
四、助学金上报材料及要求
1.《湘潭大学“展辰新材”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个人成绩单一份(需盖章);
3.学生其他个人获奖评优等佐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学生家庭情况贫困佐证材料一份,贫困佐证证明需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镇、区县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注:奖助学金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上交电子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与加盖公章成绩单等电子档证明材料可采用扫描件。另外,每班须上交一份奖助申请汇总表电子档(见附件二)。上报材料原则上不退回,如有特殊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研工办申请。
五、报送时间
所有的电子档及纸质档材料请以个人为单位于11月4日中午12:00前上交,纸质档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A206B,与电子档材料交邮箱1982782841@qq.com
六、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化工学院“展辰新材”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推选名额进行推选,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
2.材料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资格外,还将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1:“展辰新材”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展辰新材”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湘潭大学化工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