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创办的湖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经过8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有14个教学学院,53个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入选省政府特殊津贴、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湖南省杰青”等省级高层次人才百余人次。现有4个“十四五”省级应用特色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2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中心)和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24个省级自科类、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曾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等诸多荣誉。
学校坐落在中国二十强幸福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的零陵区。永州市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一本读不完的书”。永州市交通便捷,全市已初步构建由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组成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厚,工作生活条件好。校园内体育文化设施齐全,面向职工和家属开放。学校免费提供网络、物业管理、工作日午餐。幼儿园、共建实验小学和中学师资雄厚、环境设施优良。学校设有教师发展中心,为教师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服务。
目前,学校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阔步前行,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盟。
一、引进人才类型及条件
(一)领军人才
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能引领学科团队完成重大科学研究项目,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创新团队的高级专家学者,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获得者、“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前二名或者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在Nature、Science、Cell等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唯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者。
(二)学科带头人
年龄一般在50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2.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人选(如省芙蓉人才工程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
3.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负责人。
4.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6.近五年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7.具有其他证明符合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三)学术带头人
年龄一般在45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负责人。
2.省级人才工程人选(如省121人才工程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
3.近五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1篇,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5.近五年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6.具有其他证明符合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四)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在45岁及以下(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优秀博士分A、B、C三个等次,其中A、B两个等次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除A、B等次以外,其他的为C等次。
1.A等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也统计在内)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二区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科在CS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具有其他证明符合优秀博士A等次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2.B等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个人(排名第一)创作作品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也统计在内)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二区学术论文1篇,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 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具有其他证明符合优秀博士B等次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五)应用型博士
年龄一般在50岁及以下,大中型企业或新技术新兴产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水平技能型人才。
(六)高水平学科团队
由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领衔,3名以上学科相近的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学科团队。
二、引进待遇
人才
类别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和
实验室建设费
配偶或
子女安置
工作津贴和办公室
备 注
领军
人才
200万元以上,一人一议
科研启动费30~5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0万元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8万元
年工作津贴等其他待遇均可商议;配备工作室
1.带2名及以上博士团队进校,待遇一事一议
2.配偶或子女安置实施一人一议
学科
带头人
110~130
基础安家费60~80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50万元(根据需要进校后申请)
按学校引进当年相关规定享受教授博士津贴;配备工作室
激励安家费50
学术带头人
90~110
基础安家费40~60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
激励安家费50
优秀博士
A 类
105
基础安家费55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8万元
按学校引进当年相关规定享受教授博士津贴;配备工作室
配偶安置实施一人一议
激励安家费50
B类
95
基础安家费45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
激励安家费50
C类
70~90
基础安家费20~40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
激励安家费50
应用型博士
一人一议
符合上述一至五类型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条件人才引进待遇。
高水平学科
团队
一事一议
1.团队人员根据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前期成果,按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类型人才的安家费及其他待遇,另外追加团队基础安家费基数为30万元。
2.超出3人的,每增加1人追加基础安家费5万元。
3.团队根据学术发展需求,就团队科研启动、研究所和研究室组建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议,学校给予支持。
其他待遇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1.科研激励。首聘期内标志性科研成果可申请激励安家费,同时可享受科研工作量绩分绩效。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含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者,给予科研工作量绩效30万元和项目配套经费20万元;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应急管理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青年项目者,给予科研工作量绩效15万元和项目配套经费10万元。享受该类科研绩效的项目不重复计算学校科研成果工作量。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享受相应奖励5-20万元。
2.追加安家费。学校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32岁及以下博士、进校前五年科研成果突出的人才基础安家费增加5万元,夫妻双博士基础安家费共计增加10万元。
3.低职高聘。无副高职称的引进人才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副教授七级绩效工资;有副高职称的引进人才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教授四级绩效工资。
4.特殊津贴。五年服务期内享受教授博士特殊津贴:博士1500元/月、教授1800元/月、博士教授2000元/月。引进人才完成五年服务期或在首聘期经考核获得30万元及以上激励安家费之后可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博士2.4万元/年、教授3.6万元/年)和科研津贴(最高3万元/年)。
5.入选人才工程。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政策参选学校人才工程,入选“英才支持计划”和“青苗支持计划”,学校给予支持经费,其中英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青苗支持计划8万元。
6.配备工作室和电脑。若不需要配备电脑,则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一定货币补偿。
7.安排校内周转房。根据《人事聘用合同书》相关约定免租金提供周转房(无产权),最长使用时间5年。首聘期以后继续入住,则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周转房租金。如认购蓉园住房,则按照高层次人才认购蓉园电梯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安置家属。优秀博士引进人才的配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的配偶或子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经取得学校急需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程、审计、会计等),身心健康,经学校考核合格(特别优秀且急需者的配偶或子女条件可适当放宽),学校视情况按政策分别采用编内调动、人事代理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工作,由学校“一事一议”决定。
9.子女就学。学校协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优学。
10.凡到校考察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来校的交通费并免费提供住宿。
11.特殊人才或有特殊情况的引进待遇可“一人一策”。
三、引进学科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
招聘学院
引进学科专业
学院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伦理学/中共党史党建/公共管理/历史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思政)/心理学/民族学/文献学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廖院长 15116572258;QQ:522936919
文法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方向)/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哲学
谷院长
15674623296;QQ:108516381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农学/合成生物学/药学/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学/生物与医药/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生物工程/生物学
覃院长13516774668;QQ:1357508139
信息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公安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
尹院长 13874765930;QQ:390375334
智能制造学院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信息
谭院长13973482977;QQ:496081928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力学/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地理学/考古学/林业工程
周院长18974607225;QQ:463325458
理学院
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统计学/应用统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光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李院长 15974072715;QQ:24921955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统计学/公共管理/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数字经济/会计/审计
周院长 13874781168;QQ:1109231238
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学/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与影视学/民族学/社会学/文化产业管理/历史学/艺术学/政治学
龙院长 18670071165;QQ:342358518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学/生态学/地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设计学/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风景园林/农业/艺术学
黄院长 18627568525;QQ:303143040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何院长 18974675618;QQ:78913918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艺术
廖院长 18607491236;QQ:414559097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工业设计/哲学
张院长 13037464040;
QQ:303870401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学/运动医学
谢院长 13874765051;QQ:4117738
四、报名及咨询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历(籍)查询在线验证报告、荣誉获奖、论文(含期刊封面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及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专利证书等扫描件或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ww24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大学××专业博士/(副)教授×××(姓名)应聘××学院××类别人才”,或登录我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rszp.huse.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注册上传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需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19892184848)、罗老师(13036772692)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简历投递:www248@163.com (全年接受报名,随到随招)
通讯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521办公室(邮编:425199)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