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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复试小组。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百容 李伶俐

副组长:徐朝红

组 员: 岳凯华 吕双伟 刘宓蜜 周凯兴 张良田 杨合林 彭泽润 丁加勇 颜建华 蒋振华 黄怀军 李作霖 陈晖 刘光成

秘 书:王芳 陈雅琪

2.各学科复试小组:由各学科组织五位以上的专业老师组成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复试资格审查,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月1日8:00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文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4)。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程序和主要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 复试主要内容

(1)面试。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2)笔试。

3.复试成绩

总分220分,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

4.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4月1日下午2:30-5:30,考试地点见现场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4月2日-4月4日,具体见复试QQ群通知。

(为方便与考生联系,学院建立了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交流QQ群,群号为231399308,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尽快加群。)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4月6日以后。

5.思想政治考核

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6.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xykeyanban@163.com。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见研究生院官网。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综合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七、调剂工作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 “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研究生院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各二级招生单位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工作

1.依据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二级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的合格线;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资格审查未通过。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7)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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