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21〕1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荐工作小组。
二、 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分配至当年度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推免生名额按国家相应政策分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