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湖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
总分
政治/外语
专业课
哲学[01]
330
45
90
经济学[02]
350
55
90
法学[03]
375
50
90
教育学[04]
350
51
180
文学[05]
365
60
90
历史学[06]
350
55
180
理学[07]
340
50
85
工学[08]
310
50
80
医学[10]
310
50
180
管理学[12]
345
50
90
艺术学[13]
370
60
100
二、专业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
总分
政治/外语
专业课
金融[0251]
应用统计[0252]
税务[0253]
国际商务[0254]
保险[0255]
360
55
90
法律[0351]
330
45
85
教育[0451]
350
51
90
汉语国际教育[0453]
365
55
90
翻译[0551]
370
55
90
新闻与传播[0552]
375
60
90
文物与博物馆[0651]
380
60
180
建筑学[0851]
城市规划[0853]
电子信息[0854]
机械[0855]
材料与化工[0856]
资源与环境[0857]
能源动力[0858]
土木水利[0859]
310
50
80
生物与医药[0860]
273
38
57
工商管理[1251]
167
41
82
公共管理[1252]
180
45
90
会计[1253]
200
55
110
工程管理[1256]
178
44
88
艺术[1351]
380
60
100
三、专项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项计划类别
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按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按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线下降15分,总分线下降35分。
四、其他
1.以上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预计将于3月下旬陆续启动,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系)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请于3月21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1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