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自2024年4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考试对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与管理、保障措施六个部分,适用于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根据《实施意见》,2026年起,深圳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和时长详见下表: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参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艺术,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但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据了解,《实施意见》在保持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优化:
一是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在保持各科目分值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计分,满分20分(物理、化学各10分),中考总分由610分调整至630分。
二是调整部分科目考查方式。体育与健康科目增加过程性评价;道德与法治科目实行开卷笔试,历史、道德与法治由合卷考试调整为按科目分场次考试;信息科技、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各区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考试,考生均须参加上述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待合格”呈现。
除了上述调整的内容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招生录取依据、录取批次设置、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分配比例和分配范围等均保持不变。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