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约须知
1、根据卫生部开展预约诊疗的要求,海南省人民医院门诊部于即日起对出诊专家开展实名预约挂号,将所有专家专科号源对外开放进行预约。
2、所有号源提前一周开放预约,以预约优先为原则,号源约完为止(可能会出现某些知名专家号已预约完毕,当日现场挂号已停号现象,敬请各位患者理解)。
3、为了确保挂上满意的专家号,请各位患者充分了解专家出诊时间信息,在专家出诊前一周内进行预约挂号。
4、如预约专家出诊时间有变动(临时外出开会或学习等),医院将根据您的需求尽量预约其他时间或其他专家,并电话回复您。
5、请凭预约单、本人身份证或就诊卡在就诊当日预约时段挂号就诊,过期作废。
6、预约时间不作为就诊排队顺序,就诊时以实际挂号的序号排队为准(因预约时信息系统无法预留挂号单,只能以现场实际挂号单为准)。
7、预约时请如实填写或告知预约内容,如因填写或告知不实影响就诊者,后果由就诊人自行承担。
8、预约后请按时到窗口取号,如违约次数达3次者将自动取消预约资格(如提供的个人信息无效亦视为违约)。
9、预约后需取消或更改者,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挂号室窗口办理,办理取消手续后不视为违约。
二、住院须知
1、凡入院病人统一由住院处理室办理手续后方可入院。入院资料填写须与本人有效证件一致,以便于您报销手续。按金单请妥善保管,需凭该单结账。
2、医院和病房是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保管好您的财物,不要携带过多的和贵重的私人物品进入病房。请您在入院时将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金银手饰等)交亲属或自行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3、住院病友在住院期间,请您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不要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和护理,并可因原有疾病加重或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因此,对擅自离院者将视为拒绝治疗,后果自负。
4、住院期间请统一穿着医院提供的病员服装。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为防止感染及保护儿童健康,希望您不要带学龄前儿童来院探视病人。探视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11:30-13:30下午:16:00-20:00(非探视时间不对外开放)
5、请您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请您不要随地吐痰,请将果皮、纸屑等杂物放在垃圾袋内。医院是无烟医院,整个病区、走廊及楼梯间都是禁烟区,为了您和病友的安全和健康,请您和探视亲属不要吸烟,需要吸烟时请到医院吸烟区。
6、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7、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的医疗记录。
8、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
9、病房内严禁携带有碍卫生和易引起火灾的物品和用具,如煤油炉、酒精炉、电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