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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

——  重点提示  ——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74号)精神,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已按教育部《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称报考和申请毕业,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专业考试计划不变。毕业生均按新专业代码、名称进行电子注册。考生的专业代码后为“Y”的,按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考生的专业代码后为“YZ”的,为原浙江大学主考的专业、按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申请毕业时,主考学校默认为“浙江大学”,无法选择其他主考学校;本次为浙江大学作为主考学校的最后一次毕业。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对应关系如下:

二、考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如要满足学位必要条件,专业考试计划中的“00015英语(二)”课程不能是免考或使用其他课程学分顶替。其中日语(专升本)专业毕业,如要满足学位必要条件,须有任一第二外语课程合格成绩,如选择“00845第二外语(英语)”的,须取得“00012英语(一)或00015英语(二)”课程合格成绩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或符合要求的笔试成绩。)

考生在毕业申请登记时,如已办理过“00012英语(一)”或“00015英语(二)”课程免考,又有符合条件的课程成绩或证书(成绩),应先“选择成绩”或“顶替设置”,以免无法满足学位必要条件。

三、考生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时,如前置学历(专科或本科毕业)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必须提供变更的证明材料。

——  办理时间  ——

一、成绩合并申请时间为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申请。

二、补录成绩申请时间为12月11日8:30-12月14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申请。

三、毕业申请登记时间为12月11日8:30-12月15日16:30,逾期无法申请登记。

四、毕业申请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逾期不能办理。

——  操作指南  ——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社会考生登录”界面使用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如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无法登录的:(1)首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2)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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