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2011〕15号),编制了《浙江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浙江大学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负责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邮政编码:310058),办公时间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571-88981197、88981358(传真),电子邮箱:zdxxgk@zju.edu.cn。
浙江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