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和《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按照“综合评价、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罗尧治 陈海荣
副组长:贺 勇 成光林 王婷婷
成员:段元锋 边学成 许月萍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朱润
申诉联系邮箱:rzhu@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3
二、招生计划
本次学院“申请-考核制”全日制普博和硕转博(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共约50余个(不含专项计划),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下拨指标为准。
三、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资格审查结束后,11:00集中在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一楼大报告厅召开复试说明会。
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均为原件):
1.准考证(请到博士生报考系统下载);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附件1);
4.往届生出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5.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7.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定向考生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处盖章的“若录取同意辞职”的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专项计划考生,另请提交如下材料:
(1)少干计划考生:同时上交一份纸质版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和少干报考报名登记表;
(2)强军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贵州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的考生,云南大学、塔里木大学、山西大学以及新疆师范大学的定向培养考生:同时上交一份纸质版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综合能力三个部分,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依次为15%、35%、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请每位考生提前准备7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全面展示自己的知识背景、学业成绩、取得研究成果、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PPT文件(以“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5M)于4月26日中午前点击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