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浙江大学关于做好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配合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现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深化课程思政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挖掘课程中的德育、美育、国家安全教育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课程教学始终,把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引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全方位育人,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二)坚持产出导向理念

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紧扣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

(三)坚持提升课程“两性一度”

明确课程建设质量标准,持续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两性一度的“金课”要求,推进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资源、课程评价等全要素改革,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

(四)加强实验实践

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转型重塑,规范和完善实验实践课程大纲,加强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实践课程与教学环节的建设,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修订要求

(一)修订内容

结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和修订课程目标、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完善课程评价要求和方法。

(二)规范要求

1.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性质、课程代码等课程基本信息必须与其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教学大纲的修订须参照统一模板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文字表述要准确、规范、简洁。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包括教材选编、教学日历制作、教案编写、考试命题等)。

4.各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对于交叉课程,需求学院应与开课单位积极沟通,提出相关要求,开课单位在编写大纲时,应认真考虑开课专业需求。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相同的课程责任单位不同,原则上应统一教学大纲。如:《儿科学》由各教学基地分别授课,由第一临床学院统一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三)修订程序

1.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教学大纲修订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充分调研,对标双一流大学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及教学方式;认真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同专业不同课程内容之间的整合,避免疏漏或重复。

2.10月10日-10月20日各基层教学组织完成各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并完成教学大纲的初审。

3.10月21日-10月2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各课程教学大纲的论证工作,各教学单位对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及是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把关,确保教学大纲的质量。

3.10月29日17:00前报送论证报告纸质版(院长书记手写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教学大纲电子版。

四、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以课程为单位形成教学大纲独立电子文件,文件按照“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统一规范命名。

(二)教学大纲电子版及教学大纲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部教务科邮箱jwcjwk@xxmu.edu.cn。

(三)各教学单位收集汇总承担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纸质版(A4纸张双面打印,制定人、课程负责人、教研室/系负责人等手写签字),并自行编印装订成册留存备查。此项材料做为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同时是审核评估必查项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四)各教学单位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如修订的重点和说明、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留存备查。

 

 附件1:新乡医学院理论课教学大纲.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实验、实践课教学大纲.doc

 附件3:新乡医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24年10月1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