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01、02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区卫健委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18号)党建工作科。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赴现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等;
4.社会在职人员、有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签名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4.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