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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安市泰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5名)

2022年泰安市泰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5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2】第406581号

2022-01-20

招聘截止时间:2023-01-01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60余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2002年举办本科教育,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1年成功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泰安市内,坐落在“五岳之首”的泰山南麓,建有以全国人大委员会原委员长万里名字命名的图书馆――万里图书馆。现有南、北两个校区,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近2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494人,其中专任教师1076人,博士研究生308人,教授、副教授406人;国家级“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3人;拥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0个,设有院士工作站;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从国内外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聘任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3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80人,博士辅导员岗位15人。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4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泰山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例如:教师1+旅游管理专业+张三)。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泰山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授予何种专业学位证明)复印件,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复印件; 

(6)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需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博士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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