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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龙烟钢铁公司技术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高职院校。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学校,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021年1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唯一高职院校、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部入选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50强案例的全国7所高职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院校。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现有红旗、新石、西柏坡三个校区。学校设有材料工程系、智能制造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技术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业基础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成人教育部、老年教育部、国际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15个教学单位。学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职业教育定位、属性和特色,对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立足先进制造,坚持钢铁特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18-35周岁(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hbci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有关高校就业处、研究生院等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3.选派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当场发布招聘信息。

4.通过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仅限于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办公楼B306办公室,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3月5日-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请考生报名时携带要求证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反馈。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除①-④项之外,还须提供三方协议全联(个人信息处填写完整)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并盖章等材料。报名截止前,不能提供以上证件和相关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的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网站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通过两轮面试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第一轮各用人系部通过审阅应聘人员材料,试讲、面谈等方式,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下一轮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推荐人选。

第二轮学校将按照资格复审、结构化答辩、专业能力测试对各系部推荐人员进行选拔,确定聘用人选,具体组织方式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第二轮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成绩,最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3953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523959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处)

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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