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68号)文件要求,我市定于11月25日举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1.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考生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审核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交费方式为网上交费。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
2.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
3.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4.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查看、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
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四
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
2023年11月25日笔试后至12月15日间组织完成
五、科目五(现场考试)要求
(一)考试方式。现场考试(面试)以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南京地区现场考试景点讲解环节需配合视频画面(考试景点讲解视频课件将公布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内)。为全面准确地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现场考试时间中文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25分钟。
(二)考试内容。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面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以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考语种应考,除以上内容外,外语类考生还需增加口译测试。
(三)考试要素。根据导游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现场考试(面试)将从语言表达、仪表礼仪、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综合知识、口译(外语类考生)等方面进行测试。
导游资格现场考试(面试),省文化和旅游厅对2023年南京市中文及外文类现场考试景点的讲解内容、讲解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具体要求参阅《导游服务能力—江苏现场考试指南》(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2/10/17/art_83235_10630576.html)(以下简称“现场考试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现场考试中的景点讲解环节应严格按照现场考试指南中所列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现场考试提问以现场考试指南所涉及内容为主,景点讲解后的景点知识提问不超出现场考试指南范围。
六、考试收费
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其中现场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七、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八、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报考所在地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证书核发
(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二)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时须出具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导游资格证书本人写的代领委托书(委托书上要写明本人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号,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资格证书的原因,并在落款上签字)。
(三)核发证书时,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现场审核(新考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试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通过者方可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十、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25-68789189。
报名网站客服电话:021-61948895。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4日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网址: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南京市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视频访问地址:http://www.njlyw.cn/websitenew/web/Video_library?m=8dbbd22b-889b-4c64-bd4b-4c22dc68e2b0&c=320&s=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