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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江平:“法治天下”我乐观其成

致敬现场,江平接受胡德平颁授致敬杯。上台时,江平不慎踉跄,但随即雄赳赳气昂昂站在台上,正合“世事沧桑心事定”一句王轶庶/摄

致敬词:江平以其学术贡献和不懈努力参与宪法的修订,参与民法、行政法的起草,成为法治中国的重要建设者。为中国梦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法律基石。他的法学贡献成为中国梦最基本的保证,他本人也成为中国梦的绝佳象征。

江平的话:

像我80岁的人来说,还是很乐观的。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在不断地前进。当然还要看到,现在有些地方是在倒退。

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好,在法治理念方面,我觉得总的来说,是一致的。美国法治天下的梦,就是法治的理念写进宪法,二百多年都一直保持下来了。中国也有宪法,但是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呢?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天下就包含了这个共同的理想。

□江平口述□记者赵凌采访整理

最初想当记者

“听了这个报告之后,确实是大吃一惊:原来苏联还有这么黑暗和专制的情况。”

我最初的想法是当个记者,因为我觉得新闻记者是无冕之王,有很多的独立性,可以批评政府,可以为民请命。记者的工作也符合我的性格,所以后来我就报考了燕京大学新闻系,当时燕京大学的新闻系是最好的。

解放那一年,我19岁,读了两年书后,到了北京团市委工作。没过多久,国家决定派人去苏联学习,机关就选上我了,能第一批留苏,我是怎么都没有想到 的。从留苏的专业来看,也有新闻,但当时的学习,完全是按照国家的需要,我被安排学了法律。所以说,法律并不是我人生自愿选择的职业,毕竟有些枯燥无味, 不像新闻那么自由奔放。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国家派我去学,我当然是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的。

对我们来说,一切向苏联“老大哥”学习,苏联就是我们中国明天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苏联学习所看到的,主要还是一些正面的信息。对我来说, 思想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当时这个秘密报告在留学生中间公开传播。我听了这个报告之后,确实是大吃一惊:原来苏联还有这么黑暗和专制的情况。我从高中时追求的就是民主,就是自由,我们推翻蒋介石的政权,也是因为国民党的政权太腐败,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听了这个报告后我就觉得,和自 己所追求的理想有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是建设这么一个专制的、带有家长式的、带有个人独裁的社会,那显然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这个思想开 始在我脑子里发芽。

五年的学习结束时,我拿到了莫斯科大学的全优毕业证。那段时间应该是很幸福的,我还认识了一个女同学,比我低一届,在苏联不能结婚,后来回国结的婚。1956年我回国后被分配到了北京政法学院,就是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后来一辈子就在这儿了。

1957年,人生巨变

“当时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

谁都没有想到的是,我意气风发地回来,却抢到了“右派”的帽子。那时候我刚从苏联回来,对国内的政治情况不很了解。开始大鸣大放时,组织上希望大家 尽量敞开。领导还特别希望我们这些从苏联回来的人,帮助党来搞整风。我当时很积极,带头起草了一张二十人联署的大字报,这张大字报后来被认为是暴露了我的 民主自由的思想。当时给我定了两大罪状:一个是二十人大字报,还有就是攻击社会主义。

1957年的反右,给我的打击很大,对我一生的影响也非常大。我突然从原来人民的内部,变成了人民的外部,变成了人民的敌人。至今回想起来,人生中 最刻骨铭心的就是被划为右派的那一刻。我的妻子迫于政治的压力和我离了婚,我们之前的感情很好。没有多久,我在郊区劳动,抬钢管过铁路的时候,可能是太累 了,没有听到火车过来的声音,整个人被卷到火车底下。所幸,活了下来,但是一条腿没了,我现在一条腿装的是假肢。

我当时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但是在当时,右派这个问题,在高等学校是很普遍的,像我们学校,恐怕占到10%左右了。同样遭遇的人很多,所以我觉得还是可以忍受的,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当时腿断了以后,住医院的时候,我还是积极分子,我还给那些年轻的小孩,腿断了的,做思 想工作。总的来说,我还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

断了腿后我就开始教书,1963年教俄语。紧接着“文革”被下放到安徽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北京政法学院正式宣布解散,我们就地分配。当地不欢迎我们,要我们自己找落脚的地方,我就找到了延庆中学当老师,在这里一直呆到1979年。1967年,我37岁,第二次组织了家庭,是别人介绍的,她父亲也是右派,算是同病相怜。

从1957年到1979年,这22年,实际真正做教学大概只有七年。“文革”十年没有事可干,帮人家抄大字报,搞这些活动,变成了我们日常的生活。 这是个很苦闷的年代,知识分子不能看书,没有什么自己的专业来做。从苏联回来的时候,我带了许多书,这些书都是辛辛苦苦从吃饭的钱里面省下来的,希望回来 后能用上。但是到了“文革”后期,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这个奢望,把绝大多数书都当废纸卖掉了。

为私权理念呐喊

“私权就是私人财产、私人权利和私人企业,在中国提倡私权保护,是刻不容缓的责任。”

1978年下半年,北京政法学院决定复校,我就回来了。“文革”这一段,所有人都荒芜了。急需人才,我一下有了用武之地,一上来就能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自己终于被派上用场了,我当时特别高兴。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对民法感兴趣呢?主要的原因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中国对私权历来不重视。我所理解的私权,就是私人企业、私人财产和私人权利, 在中国提倡私权保护,是刻不容缓的责任。我们过去也是只讲公权,只讲刑法,封建社会也是只讲刑法。所以民事的问题,无人过问,或者不屑过问,觉得是个婆婆 妈妈的事情,恰恰在这些婆婆妈妈事情的后面,体现了个人权利的重要性,所以民法就是私权。建国以后,对于私权的法律,始终没有提到议事日程,虽然也提到搞 民法典,但是三起三落,最后还是没有搞一个像样的民法典。第一部真正具有法典意义的就是民法通则,我作为主要的起草者参与了。民法通则像外国学者说的,是 中国的民事权利的宣言。这个法律,肯定了中国的老百姓应该享有哪些私权。

在私权的问题上,最重要的就是前两年通过的物权法,因为物权法是涉及到私权争论的一个焦点。北大巩献田教授提出来,说物权法的原则是违宪的。这背后 的争论说透了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作为私权在市场经济上的地位,一个是私权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因为意识形态是要消灭私有制,那私的东西和公的东西, 怎么能够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来定它的位呢,他们是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而我们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市场经济所有的主体的权利,都应该是一样的,平等的,不 能够说公有制就优先于私有制。

法治在中国的前途

“中国要实现法治天下的梦,和美国已经实现的法治天下的梦,大的东西应该是一样的。”

拿现在的情况和30年前来比较,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30年前真是无法无天,所以像我80岁的人来说,还是很乐观的。

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在不断地前进。当然还要看到,现在有些地方是在倒退。当然这比较复杂。中国现在的情况,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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