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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教育部于2023年起开始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招收“国优计划”研究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 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招生对象及选拔方式

我校作为首批“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的试点高校,拟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遴选“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

1.推免选拔:

具有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有意投身于基础教育教师岗位,具有教育情怀,有志于从事学科教学或科学教育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

具有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所修读专业为理学、工学门类非教育类,并有意投身于基础教育教师岗位,具有教育情怀,有志于从事学科教学或科学教育工作的2023级在读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推免选拔:招生专业主要为理学、工学门类相关学科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计算机及相关领域教育硕士)。招生人数约30人。

招生单位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70100

数学

071400

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70200

物理学

070400

天文学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00

电子信息

化学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70300

化学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70500

地理学

085700

资源与环境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71000

生物学

071300

生态学

086000

生物与医药

计算机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5405

软件工程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78401

教育技术学

0812J4

数字媒体技术

085410

人工智能

2. 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主要面向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教育学部的理学、工学门类的2023级在读研究生(在读专业要求如下表)。遴选人数根据学生申请、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

在读单位

在读专业代码

在读专业名称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070100

数学

071400

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00

物理学

070400

天文学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00

电子信息

化学学院

070300

化学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070500

地理学

085700

资源与环境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071300

生态学

086000

生物与医药

计算机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5405

软件工程

人工智能教育学部

078401

教育技术学

0812J4

数字媒体技术

085410

人工智能

 四、报名方式

1.推免选拔:申请“国优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3日-9月21日期间,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rd.ccnu.edu.cn/student/ytmlogin)选择“国优计划”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在读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期间向就读院系提交“国优计划”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优计划”报名申请表(见附件)、研究生在读课程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等材料。

五、复试及录取

1.推免选拔:详情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复试考核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从教意愿、专业能力、英语水平、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各学院(部)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国优计划”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从教激励

1.教资免试认定: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探索“订单”培养:加强招生、培养与就业的协同联动,搭建“国优计划”专项实习实训、学生就业、岗位宣传、人才招募的合作平台,探索建立“订单”培养合作关系,促进入选“国优计划”的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3.组织专场招聘:依托现有招聘条件,适时开展“国优计划”专项招聘会。加强与人力资源公司及兄弟高校就业联盟的合作,组团推介“国优计划”专项招聘,利用远程面试和网上签约,规范签约程序,提供优质签约履约服务。

4.专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教育学科优势,主动对接政府部门选配的优质中小学作为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一线中小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实践导师。有计划地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七、其他事项

1.《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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