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拟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cr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指定邮箱:rsc3317_2022@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①《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简历;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⑥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原件的扫描件;
⑧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重复报考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3)关于相关时间节点:
①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②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③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四、资格审查
学校分别在报名时和面试前开展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相应执业资格证,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所有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
1.试讲
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综合素质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综合素质考察*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试讲、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均相等,可由招聘工作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4.关于最低合格线
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1:1时,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1:1时,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
六、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在通过及格线的基础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
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审定、并报厅党组同意后,在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crt.edu.cn/)对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crt.edu.cn/)为公告发布网站。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hcrt.edu.cn/)为报名、资格审查、成绩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27-87643317(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643610(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