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步云乡采取村民直接投票的方式,选出了乡长,被称为“中国大陆直选第一乡”。2001年12月,该乡根据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对直接选举乡长的方式进行了调整,采用全乡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唯一的乡长候选人,然后交乡人代会进行等额选举的方式,成功地进行了乡长换届选举。
两次选举都力图充分贯彻村民直接参与选举的精神,并在具体程序和做法上不断完善。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制度层面上,前一次选举采用的是直接选举乡长的方式,这次采用的则是由选民直选产生唯一的候选人再由乡人代会通过等额选举加以确认的方式,从而实现了直选的精神实质与宪法规定的有机统一。二是在操作层面上,第二次选举比第一次在程序上更加完善,有利于提高程序的公正性。这体现为:(1)选票上印有候选人照片,以利于不识字选民选择;(2)不能代票,一人一票;(3)规定必须设秘密划票间;(4)候选人在同一地点演讲根据抓阄决定发言次序;(5)计票时,候选人双人都可以派人监督。除了这些程序外,第二次选举为了提高竞争的公平性,还取消了组织提名候选人的方式。
步云乡的两次直选对当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明显影响。首先,通过选举,村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民主权利,熟悉了选举程序,坚定了对直接选举的信心以及对政府的认同感。其次,直接选举产生的乡长对选民负责的责任感明显增强。竞选时的承诺在换届时候基本兑现。每个月都有“乡长接待日”,每年除夕夜,乡长都要向全乡村民述职。乡长还通过改变工作方法和态度,提高自己的亲和力。最后,乡政府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利益,减少了决策失误,避免强制推行自己和上级的意志。在过去六年中,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步云乡直选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制度创新意义上,两次选举的顺利进行证明了可以在乡镇这个行政层次上进行直接选举,选举的质量不在于选民的素质,而在于选举的程序。二是在选举方法上,步云乡作了多方面的创新性探索。比如选票排名采用“错位法”,而不是传统的姓氏笔画法;允许用按手印来选择候选人等。这些做法有助于提高选举程序的严密性和公正性,完全可以被其他地方借鉴。
步云乡直选充分显示了在宏观制度没有变动的情况下局部创新面临的制度困境。现有法律规定乡镇长选举要采用间接选举方式,造成了村民直选与人代会选举的紧张关系。如何协调直选乡长与党委、其他上级任命的官员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主要创新者的离任又使在下届选举中是否依然采用直接选举的方法成为未知数,创新在当地的可持续性不确定。这些显然都会影响到该创新的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