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服务审批事项公开  > 体育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体育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28001

体育总局

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第十一条:“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28001服务指南(完整版)

28001审批流程.doc

28001承诺时限.doc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