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做客人民网两会访谈,以“谈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为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就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介绍了有关情况。
刘贵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明确为实现“四个基本”,即: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同时,围绕执行难问题的关键症结,最高人民法院将“四个基本”进一步量化为“四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即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全国90%以上法院达到核心指标要求。
刘贵祥介绍,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下,人民法院全力以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
执行领域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历史上形成的案件底数不清、执行行为不规范、案款管理混乱等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现象得到有效整治;一大批沉淀多年的难啃的骨头案得到消化;以政治体制优势加现代信息科技,推进执行模式的深刻变革,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执行机制,有效破解执行中查人找物、防范规避执行、财产评估变现难问题;循因施策,实施部门联合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大幅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率大幅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刘贵祥表示,总体而言,执行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所预设的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和总体指标均已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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