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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6月19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月25日,各区县、开发区将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7月11日,各区县、开发区将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7月28日9:00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严禁组织各类测试面试

  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通知》要求,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招收中国籍学生,不得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接收中国籍学生就读。

  省市直属、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要明确招生地域范围、招录方式、招生规模、培养方案和评估办法等情况,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

  学生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

  《通知》明确,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公办小学、初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各区县(开发区)应根据适龄儿童、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为公办小学、初中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行政区与开发区相邻区域应确保公办小学、初中布局到位,学位保障充分。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针对公办小学入学,《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针对公办初中入学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根据实际,采取学区入学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入学先后顺序与公办小学一致。

  小学、初中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学生及其家长登录本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 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小学、初中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公办学校

  针对民办小学、初中入学,《通知》作出明确规定。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对象为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选择民办小学、初中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小学(初中),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各区县(开发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小学、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初中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小学、初中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小学、初中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相关区县(开发区)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初中,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小学、初中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初中,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小学、初中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未被民办小学、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初中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初中。

  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

  市教育局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实行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并将规范招生行为纳入对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

  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及违规借读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建立学籍检查制度,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于风险摸排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及时,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特别提醒

  特殊群体如何入学

  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政策,我市将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证明材料,按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

  居住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并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就业材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西安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有效期内)。

  为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市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区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他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这些问题请关注

  针对家长关心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录取等相关问题,市教育局进行了详细解答。

  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各区县、开发区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会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全市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学生及家长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公正?据介绍,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使用前,需经过多家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独立检测,可靠性有专业保障。

  通过专业检测后,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检测报告会直接交给公证处封存。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单机运行,不在互联网上运行,安全性有物理隔离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工作流程全市统一,录取电脑由公证处提供,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现场安装,报名数据现场启封导入。以上措施保证报名数据和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全程安全。

  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委托公证处全程公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可人为操控“摇号”软件?骗局!

  “家长给一定费用即可保证摇中,如果没有被摇中将退还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西安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社会上有人宣称的这种“操作”是典型的骗局,切勿上当。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纪律的“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市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并对幼儿园大班家长和小学六年级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引导家长关注政府和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政策,避免偏听偏信。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过程严谨,公平、公开、公正。可人为操控“摇号”软件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理实施的诈骗伎俩,请广大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果发现受骗,请保全证据,立即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市教育局明确,任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都不会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本版稿件由 记者 王燕 实习生 薛文静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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