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赵桔介绍,假如你居住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呈贡等五城区,在租住地辖区派出所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的,就可以在五城区任何一个辖区派出所申领《云南省居住证》。取得《云南省居住证》后,不管你租住地有变化,都可在云南省内的派出所办理每年一次的签注。同时,只要取得身份证、在居住地达到申领《云南省居住证》条件的未成年人也可办理。“免费办理,立等可取!新版《云南省居住证》的启用,方便了群众,也方便了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办理攻略来啦!
Q
问:申领新版《云南省居住证》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A
答:流动人口申领《云南省居住证》,应当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相片及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
Q
问:如何把以前《昆明市居住证》或《昆明市临时居住证》换领成新版《云南省居住证》?
A
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派出所更换成新版《云南省居住证》即可,免费办理,立等可取。
Q
问:如果自己没有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但自己已在昆明工作居住了半年以上,能办理新版《云南省居住证》吗?
A
答:为客观记录流动人口实际居住情况,切实为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提供材料,对于能够提供居住情况辅助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可以将暂住起始日期登记为证明材料记载日期。
居住情况辅助证明材料包括: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
2.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3.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4.加盖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
5.工商营业执照(需办法定代表人);
6.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问:流动人口办理了《云南省居住证》后,在居住地可以享有哪些公共服务和权益?
答:可以享有12项目公共服务和权益,即: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管理有关社会事务;
(二)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四)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获得法律援助;
(六)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七)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享受公共就业指导服务;
(八)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
(九)参加驾驶培训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十)办理出入境证件;
(十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十二)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和权益。
来源:昆明日报、昆明广播电视台
编辑:韩小树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