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和静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4年和静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1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岗位具体需求和条件详见《新疆巴州和静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31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可扫描二维码(见报名入口)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照毕业证专业名称,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