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研究》2019年第5期 作者:薛二勇 刘淼 李健
摘 要:教育公平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核心目标。我国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经历四个阶段,分步骤有节奏地开展了扫盲教育、普及教育、全民教育与优质教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公平发展道路。其突出地体现为普惠性、补偿性教育公平发展政策体系的构建,以及教育机会、过程、结果公平的综合推进等三大政策特征。面向未来,教育公平发展现代化的路径展现为“四为主”推进,即以县为主,加强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以师为主,建设素养高情怀浓扎根深的教师队伍;以校为主,完善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以质为主,信息化与开放办学相结合,有效拓展优质教育资源。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现代化;政策变迁
教育公平,指人人能够获得均衡而优质的教育,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具体指学生享有公平的入学机会,在教育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教育结束后能够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发展,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人获得教育,人人得到全面而自由发展”[1]的教育思想,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基本要求,既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提出的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更加注重面向人人,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