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原则上由5人组成,各考核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三、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人数
导 师
考 试 科 目(笔试)
备 注
070100数学
21
“申请-考核制”
01群表示及编码
4
(1)周远扬(2)刘宏伟(3)陈刚
(4)罗金权
(1)英语
(2)抽象代数(3)群论
02偏微分方程
7
(1)彭双阶
(2)邓引斌
(3)罗鹏
(4)郭玉劲
(5)阮立志
(6)唐岚
(7)刘双乾
(1)英语
(2)泛函分析(3)偏微分方程基础
03分形几何与小波分析
3
(1)何兴纲(2)饶辉(3)付小叶
(1)英语(2)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3)分形几何
05调和分析
2
(1)尧小华(2)邓清泉
(1)英语(2)泛函分析(3)线性偏微分算子分析
07常微分方程
2
(1)黄继才(2)侯宣继
(1)英语(2)常微分方程定性理论(3)常微分方程稳定性理论
08图论与运筹学
1
(1)李书超
(1)英语(2)图论(3)组合论
09计算数学
2
(1)阴小波
(2)蒋代军
(1)英语(2)泛函分析(3)微分方程数值解或偏微分方程基础
071400统计学
12
“申请-考核制”
01数理统计学
7
(1)晏挺
(2)李波
(3)张晓飞
(4)胡建伟
(5)宁建辉
(6)张雄军
(7)覃红、胡建伟
(1)英语(2)概率论(3)数理统计
03经济统计学
5
(1)涂正革
(2)陈淑云
(3)邓宏乾
(4)王治
(5)郑承利
(1)英语
(2)经济学
(3)计量经济学
四、选拔程序(一)申请
1、申请人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2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人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2名同行专家的亲笔推荐信。
2、申请材料内容清单及提交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http://gs.ccnu.edu.cn/info/1075/7375.htm
注:申请人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以上申请材料请邮寄到: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研究生秘书熊瑛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9,电话027-67862070。
截止日期:2022年1月4日 (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考核内容
1.资格审核
(1)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2)2022年元月7日公布所有收到材料的申请人名单。对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通过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方能进入综合考核。
(3) 2022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并在我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申请人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
学院将组织专家从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三个环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每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1)专业基础:各专业方向专业基础笔试考核科目见本细则的招生专业目录。
(2)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考察申请人对报考专业方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今后从事研究工作的潜能;此部分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
(3)英语: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运用专业英语的能力,包括文献阅读和英语写作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采用线下形式,根据当时的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三)择优录取
1、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申请人的最终成绩将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50%+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30%+英语成绩×20%。
2、录取规则
(1)严格按报考各导师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如某一个专业方向的拟录取申请人的数量少于该专业方向的招生名额,则多出的名额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学科方向的整体情况研究决定分配方式。
五、监督机制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顺利公开、公正、公平的开展,学院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1. 集体决策机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将通过集体决策的流程等对录取结果负责。
2. 信息公开机制。学院将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方式、公示时间做出及时和明确说明。
3. 巡视巡查机制。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将建立巡查制度,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确保“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 申诉复议机制。学院将实时公布申诉受理人员名单、电话、邮箱、邮寄地址等,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受理电话: 027-67862070; 邮箱:yxy@mail.ccnu.edu.cn
督查工作小组电话:027-67862063;027-67862065
电子邮箱: wz@mail.ccnu.edu.cn;
受理举报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通信地址: 湖北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邮 编: 430079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