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市教育局统筹开展的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4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深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市民中心C区2089)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8125350,88128483
附件:深圳市教育局统筹开展的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高级教师及以下)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