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创〔2024秋〕14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等要求,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现就做好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大创项目立项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和校团委共同组织发起。为规范项目的组织管理,各学院应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各系、实验中心、学院团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为校级大创项目,主要是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科研等创新型及创业型实践项目,一般分为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两大类,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本科生参与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大创项目以后将可认定创新创业活动选修学分,项目第一负责人得2分,项目第二负责人得1.5分,项目成员得1分。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创新性。鼓励学生参加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创新训练。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6)社会调查项目;(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一)指导教师
1.原则上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均可设计相关实践项目,要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每个项目可设立指导教师1-2名,第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项。
2.鼓励教师组建跨专业、跨学科团队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鼓励教师针对意义重大课题申报累进创新研究项目,持续组建学生团队进行深入研究,累进创新研究项目申报须单独注明既有项目研究成果和继续研究的意义、方向及成果预期。
3.鼓励教师将科研项目、专利成果等让我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指导学生创办企业。
(二)学生
1.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每个项目共2-5名学生,项目需确立负责人1-2名。为确保项目质量,每个学生每年限报项目不超过3个,作为第一、二负责人可申报的项目仅限1个。
2.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3.欢迎大学生自主立题,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应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完成需提交结题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5.前期已立项而未能结题的大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项目资助
申报项目根据学校预算,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研究中所需用品购置及实验消耗费用,资助经费由项目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
四、申报方法
项目负责人(学生)和指导老师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s://cxcy.njtech.edu.cn/CXCY/NJTECH,以智慧南工统一身份认证的形式登录,在“立项管理—申报项目”中添加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后,学院审核。鼓励优先申报创业项目。(请使用谷歌或IE浏览器进行登录)
项目实施起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项目实施完成时间:2025年11月5日。
五、申报程序、时间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完成),作品申报结束后,教务处和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批立项。
2.申报程序:申报立项由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s://cxcy.njtech.edu.cn/CXCY/NJTECH中进行。各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学院管理员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以智慧南工统一身份认证的形式登录,选择管理员选项,点击左侧栏目“立项管理—项目调整”,批次选择2025年,点击下载“项目汇总表”,可查看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请各学院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与校团委,电子版汇总表分别发送邮箱scjy@njtech.edu.cn和tw@njtech.edu.cn。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
六、其他事项
1.结题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参见附件2。
2.请各学院自行组建2025年校大创交流群,进行相关大创交流组队活动。
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孙老师联系电话:58139185,地点:明德楼118室
校团委李老师联系电话:58139132,地点:行政楼218室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校团委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