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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胡志成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工大规字[2023]6号)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机电工程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胡志成在校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出国),且不符合申请延期答辩条件,拟作退学处理。

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公告期自 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12

电子信箱:jdyjs@gdut.edu.cn

 

附件:学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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