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要注意哪些流程?
答:适龄儿童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申请流程,特别提醒家长注意的是:
(一)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按申请指南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到社区工作站核实网格登记的居住信息。
(二)按时在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籍、住房情况、地段)和学校申请条件,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
(三)上传证明材料照片。6月5日至6月12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校园动态—学位申请”,按指引进入罗湖区2024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或罗湖区2024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特别提醒非本区小学毕业申请罗湖区初一学位的同学,要在6月5日-6月7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核,详见问答二。
(四)查询录取结果和按时报到。7月底,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将向家长发送短信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收到短信录取通知后,要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二、现居住在罗湖区,小孩不在本区读六年级,如何申请初一学位?
答: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1.罗湖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
2.本市外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满一年:
3.非深圳户籍,父母(监护人)在学区购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我区初一申请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5日-6月7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罗湖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申请信息,并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以及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六年级在读证明(如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家长可登录资格审核系统查询),于6月12日前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4.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三、罗湖教育应用网进不去怎么办?
答: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两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如遇到网络塞车情况,请家长多次尝试。
四、可以用手机进行网上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家长通过微信可以实现手机网上申请。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校园动态—学位申请”,即可进入“小一(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申请学位。
五、今年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家长要到学校现场验证吗?
答:今年继续采取网上验证。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和网上比对审核。因此,大多数适龄儿童家长不用亲自到学校验证。
部分使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由于住房信息无法进行网上比对审核,需按学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六、比对验核结果出来后,还可以更换和补充申请材料吗?
答: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七、我区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答:我区公民办统筹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平台,同步招生”要求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是学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在网上同时填报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1个)、第一批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系统提示填若干个)和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2-3个)。
二是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国有民办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提前录取。被录取学生经家长确认后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分两批,第一批录取: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一批志愿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届时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八、民办学校招生有何具体要求?
答: 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民办学校继续实行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主要有如下特点和要求:
(一)申请儿童可以在提前批自愿申请国有民办学校。
(二)所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三)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类别/积分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九、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答:根据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如果不符合居住区教育行政部门学位申请规定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十、申请儿童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答:如果适龄儿童确实还没有办好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时,家长可向地段学校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和全家户口簿;申请初一学位时,家长向地段学校提供全家户口簿即可。
十一、非深户籍子女在申请学位已提交了父母的居住证,为什么还要核验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答: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有效的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是否实际居住以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十二、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答:1.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拥有该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2.需提交监护人与所在单位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网格登记),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4.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十三、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居住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十四、住在亲戚家,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申请学位的房屋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直系祖辈;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承租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十五、我能使用自家或租赁的商铺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十六、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如何申请学位?
答:2024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十七、原有住房拆迁了,如何申请学位?
答:1.原业主签订了《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凭回迁协议可以回原地段学校申请学位,按原自有房产类处理。
2.原业主如搬家至本区其他学区租房居住,家长在申请学位时,向申请学校提交《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公安APP实际居住信息以及实际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打印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按学区租房户处理。
3.如果原业主搬离罗湖区到外区居住,向居住所在区地段学校申请学位,按照所在区教育部门政策执行。
十八、我在罗湖和其他区都有住房,可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区申请学位?
答: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申请学位,只能在实际居住区的地段学校申请。申请学位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十九、为什么商务公寓申请学位按特殊房产处理?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因此,全市各区对商务公寓申请学位均有明确限制。从2017年开始,若家长用商务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在我区申请公办学位,须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按特殊自有房产处理。
二十、申请学位对租赁凭证和租赁时间及用途有何具体规定?
答:租住商品房的必须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住特殊房产需按下面第“二十一”点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租赁用途为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4年9月30日。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租房凭证。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十一、租住特殊房产办不了《房屋租赁凭证》,如何申请学位?
答: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适用对象和要求
1.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2.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未被学位锁定。如申请人成功入读公办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对该房屋实行学位锁定。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在已被锁定的房屋,则无法申请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证明(2023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二十二、如何查询学校地段内的房产有无被锁定?
答:家长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点击罗湖区学区房查询,输入25位房屋编码,查询该房产有无锁定。
二十三、我住的房子被锁定了,还能不能申请学位?
答: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学位。如果罗湖户籍适龄儿童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先在地段学校预申请,列为“E类”,服从安排的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儿童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二十四、我在申请系统找不到我的房产信息怎么办?
答:如果在申请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或区教育局一楼)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二十五、一套住房可不可以为多个住户小孩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公办学位,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公办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则不能再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同一家庭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则不受影响。
二十六、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如何提交房产证明?
答:抵押状态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抵押合同。
二十七、家长和小孩户籍在罗湖区,居住在外区,小孩是向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答: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二十八、房屋产权没有达到51%以上,如何申请学位?
答: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拥有房屋产权份额需要达到51%以上。如果是小孩父母和祖辈各占50%以上,可以申请学位。如果是小孩父母和其他人各占50%,应向地段学校提交另一方放弃向地段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承诺书,取得申请资格。
二十九、住集体宿舍、单位房、祖辈房和租房居住申请学位是否要提交无房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
答:租赁和居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在罗湖区申请学位,应在本市无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住址连续、实际居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登记信息系统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系统将直接与上述系统联网比对核验。同时,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地段公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在此提醒适龄儿童家长,一定要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以免影响入学。
三十、使用祖辈房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
答: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在一起,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
三十一、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是港澳籍的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本市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
4. 父母的社保信息;
5. 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三十二、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还要提供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吗?
答:要。由于港澳籍儿童没有户口簿,家长仅能提供出生纸、身份证、回乡证等资料,难以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如出生纸上,只有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的姓名,没有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同时,因香港的公共信息与内地系统尚未联网,无法进行信息核对。因此,为确认港澳籍儿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申请在深圳就读的港澳籍儿童,须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办理验核文书的效率,不影响报名时间,建议家长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三十三、中央驻港人员或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社保,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答: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证明。
三十四、监护人已退休不用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学位怎么办?
答: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但因其养老险和医疗险为非在缴状态,不列入社保加分。
三十五、残疾儿童少年怎么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罗湖户籍其他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桂园路94号,电话:25575712)。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看。刚满6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监护人申请延缓入学,办理地点:罗湖区教育局一楼学位咨询大厅,特殊儿童入学专线:22185705。
三十六、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政策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鉴于不同区域的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三十七、为什么我上不了我填报志愿的公办学校?
答:我区公民办统筹招生,部分区域实行“大学区”或“共享学区”招生。录取时,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系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适龄儿童志愿填报情况,对符合罗湖区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电脑排位录取,如果因积分偏低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服从调剂的可能调剂到大学区(共享学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如果公办学校录满,将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三十八、申请学位还要不要验核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的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独生子女加分取消。
三十九、申请学位要不要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答:申请学位不用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学校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必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预防接种查验,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并督促漏种儿童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的要求,开学后,学校会查验学生预防接种证明。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然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继续”,即可导出并打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可待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四十、我和邻居小孩今年分别要申请小一、初一,我们想具体了解、咨询一下招生政策和学位申请的有关问题,请问有什么渠道?
答:为了方便辖区居民了解招生政策和咨询学位申请有关问题,罗湖区教育局为家长提供了几个便民渠道:
一是及时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招生政策、申请指南、回答有关问题。
二是开通了各地段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窗口和招生咨询电话。建议家长在学校工作时间到就近地段学校招生服务窗口咨询,或拨打就近地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三是设立了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及招生咨询电话。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罗湖区教育局一楼大堂右侧 ;招生咨询电话:22185706,22185685,82669396,82669636(公办);22185748(民办)。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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