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河教育园区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为做好海河教育园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原委托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正式移交津南区不动产登记分局。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负责具体承办海河教育园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事务。
二、自2021年3月1日起,终止使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海河教育园区)”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海河教育园区)”。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在受理津南区和海河教育园区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统一使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津南区)”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津南区)”。
三、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范围内的各类对公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到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办理;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到天津市津南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或海河教育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区中金产业园聚园道1号、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6号不动产登记机构。
联系电话:28398430、28626105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