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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宿迁学院学生工作处

                                  宿院学函【2023】1号

2022-2023学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一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要求与评分办法

附加得分

备注

思想教育10%

10

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实施得力,按计划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实行达标考核办法计分。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学风建设50%

非毕业班

应用型人才培养

5

根据学校应用型为办学定位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素质与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工作,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所带班级通识教育方案,并能够按照方案实施并完成各项工作,形成过程记录及总结评估材料,计5分。

四级通过率

(一、二年级)

25

1.大学英语四级以截止2022年12月2021、2022级分别计算文科、理工科总平均通过率为文科、理工科目标线。

2.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的计算到2023年6月通过率计算,得分=22+3×(通过率-目标线)/(年级最高通过率-目标线)。

3.既有文科又有理工科学生的辅导员分别按照文理科计算出文科得分和理工科得分,最后得分=(文科学生数/所带学生数)×文科得分+(理工科学生数/所带学生数)×理工科得分。

4.艺术类以及外国语学院辅导员不参加该项考核。(基础数据以教务处提供为准)

所带非英语专业班CET4通过率有100%的至多加1分。转专业新增班级100%不计算在内。

考研工作(三年级)

10

意向报考率

意向报考率=所带班级学生意向考研人数/所带班级学生总数。计分办法为10×所带班级学生意向考研人数/所带班级学生总数。

5

考研上座率

考研上座率得分以学院自主考勤为主,检查时间为每天19:00-21:00,考研上座率计分=5×学院整体出勤率。各学院需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出勤记录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工处留存。

10

暑假留校率

暑假留校率=考研留校人数/意向考研人数。暑假留校率计分=10×暑假留校率。

考试及格率

12

及格率=所带学生正考及格门次/所带学生考试门次。所带班级平均及格率≥95%按12×及格率计分,95%>及格率≥90%按11×及格率计分,及格率<90%按10×及格率计分。理工科按前述规定降1.5个百分点计算。文理兼有的按“(文科及格率得分×文科学生数+理科及格率得分×理科学生数)/文理学生总数”计分。(基础数据以教务处提供为准)

百优班级达线率

8

得分=5+3×百优班级达线率,百优班级达线率=达到百优班级申报资格线的班级数/所带班级数。所带班级荣获“十佳班级”附加0.3分,省先进班集体附加0.5分。

毕业班

考研工作(30分)

6

考研参考率

参考率=所带班级学生考研人数(有考研成绩单,并且不得有缺考科目)/所带班级学生数。计分办法为6×所带班级参考率/年级所带班级最高参考率。无人报考的,该项不得分。

考取国外研究生的,在考核时,计入相应的参考、达线和考取人数中。

≥50%

该大项附加分不超1分

+1

6

考研达线率

达线率=所带班级学生考研达线人数(有考研成绩单)/所带班级学生数。计分办法为6×所带班级达线率/年级所带班级最高达线率。无人报考的,该项不得分。

≥35%

+1

8

考研考取率

得分=5+3×(考取率-校考取率)/(20%-校考取率),考取率=所带班级考研录取人数/所带班级学生数。

≥20%

+1

10

达线考取率

达线考取率=所带班级考取率/所带班级达线率。计分办法:6+4×达线考取率。

≥90%

+1

就业工作(20分)

就业管理(12分)

以周为单位实施监测,起止时间为4月1日至8月25日。

(6分)

以周为单位实施监测,起止时间为4月1日至8月25日。毕业生就业落实率周排名在校平均就业率基础上进行排名,全校排名前2位的计10分,排名3-4位的计9分,排名5-6位的计8分,排名7-8位的计6分,排名8位以后的计5分。当辅导员个人就业落实率超过80%后,周监测不再排名直接计10分。将每周监测累计得分相加汇总后按照该项目总分(4分)进行转换。

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6分)

得分=4×辅导员个人所带班级毕业去向落实率/年级最高所带班级毕业去向落实率。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未达80%此项不得分。

指导服务(6分)

毕业生就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所带班级中特殊群体(包括低收入家庭贫困生、省外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等)毕业生就创业指导和服务开展情况,要求一生一案,详细记录,未缺人或项的,得2分,缺人或项的,每人次扣0.5分。

需提交台账记录

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参与度(2分)

所带班级学生70%及以上参与毕业生网络招聘的得1分,50%≤网络招聘会参与度〈70%的得0.5分,30%≤网络招聘会参与度〈50%的得0.3分,低于30%的不得分。

网上签约情况(2分)

所带班级学生2%实现网上签约的得1分,所带班级有学生网上签约的得0.5分,没有网上签约的不得分。

服务成效(2分)

国家和省专项就业项目,毕业生创业情况(2分)

所带班级毕业生参军入伍、参加国家和省等专项基层就业项目及自主创业的,按0.2分/人计分,加满为止。

注:1.违反签约“四不准”要求的就业工作不得分。

宿舍管理22%

卫生达标率

10

达标率=所带宿舍达标间次/所带宿舍被检查间次。计分:达标率≥94%的按10×达标率计分;94%>达标率≥90%的按9×达标率计分;90%>达标率≥85%的按8×达标率计分;达标率<85%的按7×达标率计分。

=100%

+1

违规查处率

10

由学校查实的私接电源、存放管制刀具的,每件次扣1分;由学校查实的夜不归宿、存放或使用禁用电器、使用明火、饲养宠物的,每人次、件次扣0.5分;由学校查实的存在烟头的,每件次扣0.1分。由学院查实的私接电源、存放管制刀具的,每件次加1分;由学院查实的夜不归宿、存放或使用禁用电器、使用明火的,每人次、件次加0.5分;由学院查实的存在烟头的,每件加0.1分。加分项须提供学校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文件。学校查实存在违规事件的,该项分值区间为0至10分。

学校查实=0

+1

宿舍突发事件

2

在宿舍区内发生的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重大事件,每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其他工作12%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1

要求在各表彰、获奖、组织发展、处分等决定下文或明确后一个月内真实完整地完成信息更新。学生处每学年抽查2-4次,每次抽取10名学生信息,按应更新信息每缺少一项/次扣减0.2分进行,最终计算平均得分。

职业生涯规划

2

职业生涯规划,要求在新学期开始一个月内,指导所带学生填写好职业生涯规划书,学生处每学年抽查2次,每次抽取10名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书,按每缺少一项扣减0.2分进行,最终计算平均得分。

专业分工

3

根据各学院学年初上报的辅导员分工,按党务、共青团、宿舍管理、奖惩资助、就业指导(毕业生档案)、职业规划、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武、科技创新、校园文体活动、社团、宣传、学生会、学工办、疫情防控网格员等15个条块考核。辅导员参与分工得1分,每个条块分工加0.3分,如果一个条块分工由多名辅导员共同承担,则由这几名辅导员平分0.3分,此项最高得分3分。另外,党务、共青团、宿舍管理、奖惩资助、就业指导(毕业生档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武、社团、学生会、学工办、疫情防控网格员等11个条块评出1-2名单项工作优秀者,予以表彰,并附加0.1分。

工作作风

2

奖惩、资助、就业、人武、办公室、疫情防控等材料报送、归档中因过失造成错误的每次扣0.2分,但一次错误在10人次以上的为严重错误,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有弄虚作假的该项不得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带班人数

4

带班人数在210人到240人,得3分,少于210人,得分=3×带班人数/210,大于240人,得分=3×带班人数/240,加满4分为止。

素质拓展6%

学工科研

学工论文(2分)

在普通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0.3分,心理、资助、就业、人武类的每篇加0.5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加1分。该项总分加满2分为止。发表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学工课题(2分)

主持校级、市(厅)级、省级、国家级课题,分别得0.6、0.8、1、1.5分,该项总分加满2分为止,结题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实践创新

0.5

本学年只计算按要求完成实践创新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加0.5分/人,成果报送以及答辩获奖计入下一学年进行考核。

荣誉表彰

1.5

荣获国家级、省级、市(厅)级荣誉表彰分别加1分、0.5分、0.3分,该项总分加满1.5分为止。授奖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附加项

工作业绩

2

带班学生荣获国家级、省级荣誉,如省优干、三好、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等,国家级加0.5分,省级加0.3分,该项加满2分为止。授奖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

参加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素质大赛或实践创新答辩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授奖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附加项

学生被骗率

5

所带学生发生被诈骗事件,无论金额大小及被骗形式、途径,发生每件次扣0.5分,但其中辅导员在事发前对被诈骗学生进行过防诈骗教育的,按每件次0.2分扣除,扣完为止。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备注:

1.辅导员一学年内连续请假超过45天,不参加考核评比。

2.优秀辅导员每个年级3名,分别取每个年级工科学院和文科学院总分第一名,第三名取除以上2人之外的年级最高分。(工科学院泛指: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文科学院泛指: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3.单项奖取每年级单项考核前2名。

4.附加得分是指当二级指标考核项目达到规定比率时给予的总分之外的激励加分,具体比率与分值如前规定。

5.所有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辅导员同时带a、b两个年级,可合并的指标,合并计算得分,不可合并的指标,各指标得分=a年级该指标得分×(a年级学生数/所带学生数)+b年级该指标得分×(b年级学生数/所带学生数)。如果两个年级人数相等,则由辅导员在学年初提出最后考核排名放在哪个年级,如果两个年级人数不等,考核排名放在人数多的年级。

7.带班人数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

8.艺术类以及外国语学院辅导员以考核指标中同类项参与排名,当艺术类以及外国语学院辅导员在同年级辅导员同类项中总分排名前两名时,其同类项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与其他辅导员考核总分一起排名。

9.考研工作(三年级)中考研上座率一项,主要指2020级学生自校安排分配座位开始,自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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