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有效期3年。
成都正式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政策
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有效期3年。
《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购房落户如何办理?
购房落户可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途径申请,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可提供线下办理业务,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可申请网上办理。
办理购房落户需要哪些申请材料?《通知》显示——
产权人应本人到场申请,并提供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申请随迁的,提供关系佐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法院裁定书、判决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等。《通知》显示,房屋产权为直系亲属共有的,一并提交所有成年产权人确认户主的